《理所不容》拼音:lǐ suǒ bù róng
注音:ㄌ一ˇ ㄙㄨㄛˇ ㄅㄨˋ ㄖㄨㄥˊ
理所不容解释:道理所不能允许。
成语出处:南朝·齐·僧佑《弘明集·桓玄<与八座论沙门敬事书>》:“既理所不容,亦情所不安。”
用法: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无理的事物。
感情:理所不容是中性词。
反义词:合情合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