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知二五而未识于十》拼音:zhī èr wǔ ér wèi shí yú shí
注音:ㄓ ㄦˋ ㄨˇ ㄦˊ ㄨㄟˋ ㄕˊ ㄩˊ ㄕˊ
知二五而未识于十解释:形容只知道某一方面,而不知道综合全面地看。
成语出处:南朝·梁·刘峻《辩命论》:“同知三者,定乎造化,荣辱之境,独曰由人。是知二五而未识于十。”
用法: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感情:知二五而未识于十是中性词。
近义词:知二五而不知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