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是什么意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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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意思是: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,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。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
出自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’。”

译文:田登做州官时,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,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,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。于是人们不得不把“灯”叫做“火”。

正月十五摆设花灯,允许民众进城观看,吏卒书写告示,公布在集市上:“本州依照惯例,放火三天。”所以就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就是来源于此。

扩展资料:

关于田登的故事:
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叫田登,为人心胸狭隘,专制蛮横。因为他名“登”,所以,不许州内的百姓说到任何一个与“登”同音的字。说到他这个忌讳,还真有些来历…… 

蒲田村,一个依山傍水的村庄,方圆几千里,山、塘、田、地……树木茂盛,水清田肥。这些地方,大多都归村上的富翁“田百万”所有。这个老地主——田百万,虽家中良田万倾,但身边却无一子。

于是,他到处花重金请风水,请高人卜卦。到了40岁时,终于得了一个儿子,视他为掌上明珠。算命的说:“晚年得子,必定升官晋爵,金银财宝滚滚而来。”于是,他为儿子早日登科、做官,一步登天,就取名叫“田登”。

田登,出生的时候早产,大大的脑袋,两只极小极小的鼠眼,往上兑,眉不清,目不秀,身材矮胖。从小顽劣,又是出自富豪之家,便总是欺负小朋友,而小朋友们也常常拿“凳子”取笑他。

他受不了这个气,便向他爹田百万说:“他们都拿‘凳子’取笑我,我长大当官以后,一定要让所有人都不说这个字。” 

田登当官后,命州内的百姓不许说与“登”同音的字,要用某字来代替——花园里的灯心草叫做开心草,灯台、灯罩、灯笼得叫亮托、遮光、路照,太守出门登车得说驾车,就连吹捧太守“登峰造极”也得说“爬峰造极”



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这句话的意思是,允许州官在州府内放火,而普通百姓则不能在公共场所点灯。这句话通常用来形容统治者或有权势的人只允许自己为所欲为,而普通百姓则不能有任何自由和权利。
这句话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宋朝时期,当时有个州官名叫田登,他非常霸道,不允许百姓在州府内点灯,违者就会受到严厉的惩罚。因此,州府内经常漆黑一片,没有一点灯光。而与此同时,普通百姓则可以在自己家点灯,没有任何限制。这种做法引起了百姓的不满和抗议,但因为田登的权势和地位,没有人敢公然反抗。
后来,有个诗人写了一首诗,其中有一句是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,以此来讽刺和批判田登的行为。这首诗很快就被人们传颂开来,成为千古佳话。
需要注意的是,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这句话并不是一个具体的典故或事件,而是人们通过比喻和夸张的手法表达出来的一种社会现象。

这句话是一个故事,是古代一个县官名字中有一个,登字,他就要求下面的人避讳这个字,不允许底下的人员用这个字,不允许说点灯,下面只好用火代替灯,有一次下面的人发告示,要求元宵节放烟火,挂灯笼,为了避免同音字“灯”,改告示为要求元宵节放火三天,让下面的百姓大哗,这就是这句话的来由

只容许你一个人,其他人不可以的意思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