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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准周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什么意思?

只准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?什么意思

作者&投稿:虫姬 (若有异议请与网页底部的电邮联系)
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: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,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。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
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、胡作非为,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。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,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。
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出自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是一部很有价值的笔记,内容多是作者或亲历,或亲见,或亲闻之事。

或读书考察的心得,以他那文学家流畅的笔调书写出来,因此不但内容真实丰富,而且兴趣盎然,是宋人笔记丛中的佼佼者。

原文:

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,许人入州治游观。

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故语云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本此。

译文:

田登做州官时,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,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,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。于是人们不得不把“灯”叫作“火”。

正月十五摆设花灯,允许民众进城观看,吏卒书写告示,公布在集市上:“本州依照惯例,放火三天。”所以就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就是来源于此。

扩展资料:

只准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这句话源于中国古代一个避讳的故事。宋代有一个地方官名叫田登,此人非常讲究避讳,不仅不允许他治下的百姓喊其名(“登”),甚至连与“登”同音的“灯”字也不许说,但百姓早晚是要点灯的,无法避免“灯”音。

田登便下了一道命令:不许叫“点灯”,只准叫“放火”。元宵节州内放灯,为通知百姓入城观看游览,便令下官在城墙上贴告示,上书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。于是,便有了文中开头的笑话。然而,这并不仅仅是一个笑话,它反映了中国古代避讳制度的影响之大。

中国封建社会等级制度森严,人们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文书往来中,遇到当代帝王或本人祖上的名字,都必须回避。以今语言之,即是不直接称呼皇帝或尊长的名字,这就是避讳。它是中国古代特有的风俗。避讳大约起源于周代,流行于秦汉,盛行于隋唐,而两宋时期最为严格。

直至民国建立废除帝制,避讳制度才基本上废止。可以说,避讳制度同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是共始终的。避讳的办法很多,大致有五种:空字、缺笔、改字、改读和换说法。空字: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,则空其字而不写,或开天窗,用“某”、“讳”来代替。

如东汉许慎《说文解字》中,把禾部的“秀”字、帅部的“庄(庄)”字等都空其字而不列,只注上“上讳”二字,这是为了避汉光武帝刘秀、明帝刘庄的名讳。今本《说文解字》中这几个字是后人加补上的。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在西汉诸帝的本纪中,都不写诸帝的名。

沈约修《宋书》时,把刘裕写作刘讳,或写作刘口,这是为了避宋武帝之名,今本《宋书》已改回。缺笔: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,则在原字基础上缺最后一两笔,这是唐代产生的一种方式。例如,为避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讳,将“世”作“世”或“卅”。

为避清圣祖康熙皇帝玄烨的名讳,将“玄”字写作“玄”;着名的《十三经注疏》中,为避孔子的名讳,凡遇“丘”字,均写作“正”字。缺笔的形式,在古代典籍中屡见不鲜,届时不要闹出是印刷错误的笑话。改字:也叫“易字”,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,改用一个与之意义相同或相近。

换说法:这是用新造的词来替代原来的名词,以示避讳。例如,我们知道,“野鸡”学名为“雉”,这实际上也是源于避讳。汉代吕后名“雉”,为了避讳,“雉”就被称为“野鸡”。唐末扬行密入主扬州,受封吴王,扬州人为避他的名讳,便将蜂蜜改称为“蜂糖”。

至今扬州人仍然称蜂蜜为“蜂糖”,称蜂蜜糕为“蜂糖糕”。“山药”本名“薯蓣”,唐代宗李豫时改为“薯药”,宋英宗名赵曙,故又改为“山药”。避讳是为了维护帝王和尊长的尊严,防止尊卑、上下紊乱而定的,历代一直为统治者所提倡,因此,两千多年来得以沿续不断。

避讳在各代的宽严程度不同,宋代尤其严格,不仅帝王或尊长姓名的名本字要讳,与之同音的字、甚至近音的字,都要避讳。这就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,历史上常因有为避家讳而不能中举或入仕的。

如唐朝诗人李贺,才气闻名乡里,朋友们劝他参加进士的考试,有个与李贺争名的人提出,李贺的父亲名晋肃,进士之“进”与“晋”同音,因此,李贺为避家讳,不宜考试。

参考资料来源:百度百科-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



“只准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。这句话相信许多人都能理解其意。但能知晓其出处的人,可能就为数不多了,它源于中国古代一个避讳的故事。宋代有一个地方官名叫田登,此人非常讲究避讳,不仅不允许他治下的百姓喊其名(“登”),甚至连与“登”同音的“灯”字也不许说,但百姓早晚是要点灯的,无法避免“灯”音。田登便下了一道命令:不许叫“点灯”,只准叫“放火”。元宵节州内放灯,为通知百姓入城观看游览,便令下官在城墙上贴告示,上书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。

该成语形容专制蛮横的统治者,自己可以为所欲为,但不允许广大老百姓有一点自由,后也指胡作非为的人不允许别人有正当的权利。


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(zhǐxǔzhōuguānfànghuǒ,bùxǔbǎixìngdiǎndēng),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,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。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
出自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’。”后因以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

形容统治者可以为所欲为、胡作非为,而人民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。亦泛指自己任意而为,反而严格要求别人或不许他人有正当的权利。

原文

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,许人入州治游观。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”故语云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本此。

——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 [2] 

注释

1.田登:宋朝人,人名。

2.作郡:做州的长官。

3.讳:避讳“自讳”即不许别人说自己的名字。

4.榜笞:用棍棒、竹板打、拷打。

5.上元:正月十五,是元宵节。

6:放灯:悬挂彩灯。

7.州治:州府所在地。

8.榜:告示。

9.揭:公布。

10.许:允许。

11.云:说。

译文

田登做州官时,自己规定要避讳他的名字,谁误犯了他的名字就生气,吏卒大多因此挨板子。于是人们不得不把“灯”叫作“火”。正月十五摆设花灯,允许民众进城观看,吏卒书写告示,公布在集市上:“本州依照惯例,放火三天。”所以就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就是来源于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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扩展资料

北宋时,常州的太守名叫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“登”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“登”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“登”字同音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“侮辱地方长官”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“登”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

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

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右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“灯”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“灯”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“灯”字改成“火”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。

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相离开这是非之地。

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地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”

参考资料:/baike.baidu.com/item/%E5%8F%AA%E8%AE%B8%E5%B7%9E%E5%AE%98%E6%94%BE%E7%81%AB%EF%BC%8C%E4%B8%8D%E8%AE%B8%E7%99%BE%E5%A7%93%E7%82%B9%E7%81%AF/1227411?fr=aladdin"target="_blank"title="只支持选中一个链接时生效">百度百科-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



比喻特权阶层能够胡作非为,老百姓的正当言行却受到种种限制。
这有一个典故:
陆游的《老学庵笔记》记载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鞭笞,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值上元放灯,许人人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日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’。”

宋朝时,田登当太守,忌讳别人直呼他的名字。触犯了的人,必定让他大怒。官吏、兵卒大多因此被鞭打。于是全州都把灯称为“火”。恰逢上元节放灯笼,很多人进入这个州游玩赏灯,官吏不敢说“灯”字,于是写了公告上挂在集市上说:“本州照例放火三天”。于是,当地老百姓就编了顺口溜:只准州官放火; 不许百姓点灯!

基本解释:
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满意请采纳!!

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是什么意思?

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别人不可以。字面意思为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,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,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”原句出自大诗人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中出现了这句歇后语,书中写: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。故语云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
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是何意?出自于哪?
答:公告中说:“本州依照惯例,放火三天。”原来,举办灯会称为“放灯”,但说“放灯”触犯了田登的忌讳,所以就说成“放火三天”。州中的百姓看到了这份告示,私下里忍不住说道:“真是可笑,如果真是放火三天,他田登还想活命吗?真是只准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点灯啊,怪得很!”

只许周公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什么意思
答:【近义词】:肆意妄为 【扩展】其实“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”源于古代的“讳名”制度。也就是忌讳直呼其名。就比如说山药,其实人家原本不叫山药的,它本名是叫 “薯蓣”,但是到了唐代的时候,因为要避唐代宗李豫的讳,改 “薯蓣”为 “薯药”;等到了宋代,又因要避宋英宗赵曙的讳,改 “薯...

“只准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此名言出自何处?何解?
答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这句名言,是来源于避讳,在宋朝时期,有一位州官名叫田登,田登为了在百姓中树立自己说一不二的威严,便下令广贴布告,严令百姓不许再说“点灯”二字,因“灯”字冲撞了州官田登的“登”字,以后凡是言及“点灯”时,均称为“放火”。这自然给百姓的生活添了许多...

只准周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什么意思?
答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(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),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,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。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出自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...

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什么意思?
答: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”原句出自大诗人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中出现了这句歇后语,书中写: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于市曰:“本州依例放火三日”。故语云: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”...

“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”一语的讽刺意义是什么
答:”宋朝田登做州官,为避官讳不许百姓言“登”,因登和灯同音。于是点灯就成了“点火”。元宵放灯就只好“本州依例,放火三日”,吓得百姓四散。这就是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点灯”的由来。后遂以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比喻统治者可以为非作歹,而百姓的正当言行也要受到种种限制。

我们通常说:“只许州官放火”,下一句是什么?
答:下一句是 :不许百姓点灯 补充一下,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改编的俗语。古时候有个官员叫做田登,他是一县支长,很忌讳人家用自己的名字。每年的元宵灯节,百姓都点灯庆祝,他来之后要求人们不准说点灯(登)改成点火。 后人就留有俗语,只准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(登)。原文】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...

只准周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。什么意思?
答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(zhǐxǔzhōuguānfànghuǒ,bùxǔbǎixìngdiǎndēng),允许当官的放火胡作非为,不允许老百姓点灯照明。指有权有势的人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出自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...

“只许周公放火、不许百姓点灯“的意思是什么?
答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[zhǐxǔ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xǔbǎi xìng diǎn]生词本 中文解释 详细解释 【解释】: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【出自】:宋·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卷五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...

百姓点灯不许州官放火什么意思
答:任意 而行,反而严格要求 别人 。 《红楼梦》 第七七回:“ 袭人 笑道:‘可是你“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”,我们 偶然 说一句略 妨碍 些的话,就说是不利之谈,你如今好好的咒他,是该的了?’” 词语分解 只许的解释 只 允许 (做某事)例句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 ...